买球文章详细信息
【内涵】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
华人民和教育部令第39号
幼儿园工作规程已经2015年12月14日第48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2016年1月5日
幼儿园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华人民和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幼儿园是对3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第三条 幼儿园的任是贯彻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幼儿园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
第四条 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岁至6岁。
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
第五条 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
一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惯卫生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二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
三萌发幼儿爱祖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友爱勇敢勤学好问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四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第六条 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七条 幼儿园可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上述形式可分别设置,也可混合设置。
第二章 幼儿入园和编班
第八条 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幼儿园对烈士子女家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等入园,按照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予以照顾。
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居民子女入园。
第十条 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第十一条 幼儿园规模应当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一般不超过360人。
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班3岁至4岁25人,班4岁至5岁30人,大班5岁至6岁35人,混合班3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幼儿园可以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以混合编班。
第三章 幼儿园的安全
第十二条 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家和地方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门卫房屋设备消防交通食品药物幼儿接送交接活动组织和幼儿就寝值守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 幼儿园的园舍应当符合家和地方的建设标准,以及相关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范,定期检查维护,保障安全。幼儿园不得设置在污染区和危险区,不得使用危房。
幼儿园的设备设施装修装饰材料用品用具和玩教具材料等,应当符合家相关的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
入园幼儿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
第十四条 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保障饮食饮水卫生安全。
第十五条 幼儿园教职工必须具有安全意识,掌握基本急救常识和防范避险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在紧急情况下应当优先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
幼儿园应当把安全教育融入一日生活,并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预防演练。
幼儿园应当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展反家庭暴力教育,发现幼儿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投保校方责任险。
第四章 幼儿园的卫生保健
第十七条 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
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制定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正餐间隔时间为3.5-4时。在正常情况下,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包括户外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得少于2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时;高寒高温地区可酌情增减。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注意幼儿口腔卫生,保护幼儿视力。
幼儿园对幼儿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及时向家长反馈结果。
幼儿园应当关注幼儿心理健康,注重满足幼儿的发展需要,保持幼儿积极的情绪状态,让幼儿感受到尊重和接纳。
第二十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消毒晨检午检制度和病儿隔离制度,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计划免疫工作。
幼儿园应当建立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传染病应急预案,认真做好疾病防控工作。
幼儿园应当建立患病幼儿用药的委托交接制度,未经监护人委托或者同意,幼儿园不得给幼儿用药。幼儿园应当妥善管理药品,保证幼儿用药安全。
幼儿园内禁止吸烟饮酒。
第二十一条 供给膳食的幼儿园应当为幼儿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编制营养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保证幼儿合理膳食。
幼儿园应当每向家长公示幼儿食谱,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食品留样。
第二十二条 幼儿园应当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及时为幼儿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幼儿园应当培养幼儿良好的大便惯,不得限制幼儿便溺的次数时间等。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以及本地自然环境,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强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正常情况下,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1时。
幼儿园在开展体育活动时,应当对体弱或有残疾的幼儿予以特殊照顾。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防止暑和冻伤。